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是湛江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依照法律法规,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,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,保护和改善全市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,促进经济、社会的持续、协调、健康发展。
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是于1986年在原湛江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基础上组建起来的,1996年升格为正处级单位,并进入政府序列。十几年来,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随着湛江市环保事业的发展不断壮大,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,目前内设科室9个:办公室、规划财务科、政策法规科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、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、水与生态保护科、环境监察科(环境监察分局)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公室;派出机构4个:赤坎分局、霞山分局、麻章分局、坡头分局;直属事业单位5个:总工程师室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、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、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、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,基本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管理体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