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的要求,保障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第292号令),我司网站备案材料要求如下:
一、 单位主办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材料
1、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(填写并加盖公章);原件一式两份,扫描一份。
2、单位主体资质证件复印件(加盖公章),如工商营业执照(首选证据)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社团法人证书等;复印件一式两份,扫描一份。
3、单位企业法人身份证(正反面复印);复印件一式两份,扫描一份。
4、单位网站负责人身份证(正反面复印);复印件一式两份,扫描一份。
5、网站负责人膝盖以上免冠清晰电子照片一张。
6、单位企业法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码、办公电话、邮箱地址。
7、网站负责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码、办公电话、邮箱地址、单位详细地址
8、网站信息安全承诺书(填写并加盖公章);原件一式两份,扫描一份。
备注:网站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、文化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,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(加盖公章);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,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建议网站负责人和企业法人是同一个人,信息必须真实无误,否则管局随时退回备案或注销备案。
二、 个人主办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材料
1、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(填写并按手指摸);原件一式两份,扫描一份。
2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(正反面复印);复印件一式两份,扫描一份。
3、网站负责人膝盖以上免冠清晰电子照片一张。
4、网站负责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码、办公电话、邮箱地址、详细地址
5、网站信息安全承诺书(填写并按手指摸);原件一式两份,扫描一份。
管局审核时间一般为20个工作日之内,节假日除外,管局退回来的备案超过5个工作日需要重新邮寄资料给管局。
资料下载:单位网站备案核验单.doc 网站信息安全承诺书.doc 个人网站备案核验单(广东).doc
自2011年10月11号起,广东的个人备案请注意:“网站负责人签字”栏上方空白处由网站负责人用黑色签字笔小字体手抄“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,承认以上填写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,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,不含有企业、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,承诺上述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,将及时进行更新,并愿意承担因网站备案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或发布含有企业、单位等超个人网站范围的信息而采取的停止网站接入服务、注销备案和列入黑名单等相应处理措施。” 文本后并签字处签字和日期。
自9月25日起,企业备案需是法人或者是公司专负责网站的人做备案,如果不是法人,主体信息必须填写法人的信息,网站信息才是填写网站负责人的,需提供法人的身份证,手机号码,办公电话,邮箱,网站负责人的相片,手机号码,邮箱,还需要一份授权书即备案委托书,请执行,企业的全套资料包括(原件核验单、承诺书、相片、法人和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域名证书、委托书)谢谢!